海关总署推广铁路快速通关模式 提升中欧班列转关效率
新规自2021年6月15日起施行,优化铁路进出口货物通关流程
(有效法规)为畅通向西开放的国际物流通道,促进中欧班列发展,提升境内段铁路进出口货物转关运输通行效率与便利化水平,海关总署决定全面推广铁路快速通关(以下简称“快通”)业务模式。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基本监管模式
铁路运营企业可根据需要申请开展快通业务,并由进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按规定向海关传输铁路舱单电子数据。海关通过审核、放行和核销舱单实现对货物转关的全程监管,企业无需另行申报转关手续。
二、数据传输要求
进出境铁路列车负责人须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境运输工具舱单管理办法》及海关总署相关公告规定,向海关传输以下电子数据:
- 原始舱单、预配舱单
- 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
- 快速通关载运信息
- 指运地(或启运地)到货信息
三、进境快通业务管理
1. 运营企业应在原始舱单传输前,告知列车负责人相关数据;未及时告知的,不得开展进境快通。
2. 列车负责人须在原始舱单入库后、列车进境前,向海关传输进境快速通关信息;未按要求传输的,不得办理快通。
3. 货物仅在原始舱单理货正常后,方可提离进境地。
4. 装载完成后、提离进境地时,须传输载运信息。
5. 货物运抵指运地后,舱单传输人应立即传送到货信息。
6. 因运输损耗或查验发现件数、重量不符等符合变更条件的情形,可向指运地海关申请修改原始舱单数据。
四、出境快通业务管理
1. 运营企业应在预配舱单传输时限前完成数据告知;未告知的,不得开展出境快通。
2. 预配舱单入库后,列车负责人须向海关传输出境快速通关信息;未传输的,不得办理。
3. 货物运抵启运地后,舱单传输人应传输出境启运到货信息。
4. 预配舱单获放行后,方可装运提离启运地。
5. 提离启运地时,须传输出境载运信息。
6. 货物运抵出境地时,须传输运抵报告。
7. 预配舱单运抵状态正常后,须传输出境装载舱单数据。
五、其他规定
- 快通货物可根据实际需求,申请办理舱单归并或分票手续。
- 属于禁止或限制转关类别的进出口货物,不得开展快通业务。
- 不允许开展快通的货物,列车负责人应向海关申请删除相关快速通关电子数据。
- 如遇网络故障等不可抗力导致无法传输数据,经海关同意可凭纸质单证办理转关;故障排除后须补传电子数据。
本公告自2021年6月15日起施行。
附件:
1. 进出境快速通关运营企业提前告知数据项.xls
2. 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数据项.xls
3. 进出境快速通关载运信息数据项.xls
4. 进出境快速通关指运(启运)到货信息数据项.xls
5.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铁路进出境快速通关数据项填制规范.doc
海关总署
2021年1月14日




铁路进出境快速通关数据项填制规范
第一部分:填制要求
- 存在关联关系的数据项需同步填写,如:进出境口岸代码与关区代码、件数与包装种类、变更原因描述与联系人信息等。
- 所有快速通关信息应以运单为单位进行传输。
- 删除报文时,以下字段为必填项:
舱单传输人代码、进出境口岸代码、进出境关区代码、车号(仅进境)、运单号、指运地/启运地关区代码、口岸代码、变更原因描述、联系人姓名及电话;其余非必要字段不填写。
- “变更原因描述”“联系人姓名”“联系电话”仅在删除报文中填写,其他情形无需填报。
第二部分:具体数据项规范
传输人代码 |
R006 Representative person name |
Name of the representative of the party making the declaration.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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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企业海关备案代码(4位关区号+9位组织机构代码),不得含“-”“*”等特殊符号。最大长度70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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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1、载运信息1、到货信息1 |
进出境口岸代码 / 指运地或启运地口岸代码 |
085 First port of arrival, coded |
To identify the first arrival location (port, airport, border pos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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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口岸代码:填写列车进入中国关境的铁路口岸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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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2、5 |
进出境关区代码 / 指运地或启运地关区代码 |
065 Office of declaration, coded |
To identify a location at which a declaration is lodge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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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出境关区代码:填写列车进入中国关境的4位海关关区代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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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3、4、载运信息3、5、到货信息4、5 |
运单号 |
015 Transport document number |
Reference number to identify a transport contract docu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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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铁路运单上的实际运单号。最大长度35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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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6、载运信息2、到货信息3 |
进出境车号 / 境内车号 |
160 Identification of means of transport crossing the border |
Name to identify the means of transport used in crossing the border. |
|
进出境车号:填写跨境列车车厢编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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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7、载运信息4、7、到货信息2 |
备注 |
105 Free text |
Free text field available for sender’s information. |
|
自由填写补充说明内容。最大长度512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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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8、载运信息10、到货信息11 |
变更原因描述 |
中国海关标准 |
Change reason description |
|
说明变更事由及相关情况,使用中文表述。最大长度512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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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9、载运信息11、到货信息14 |
变更申请联系人姓名 |
中国海关标准 |
Change reason contact name |
|
填写提交变更申请的企业联系人姓名,可用中文或英文。最大长度50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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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10、载运信息12、到货信息15 |
变更申请联系人电话 |
中国海关标准 |
Change reason contact number |
|
填写联系人有效联系电话。最大长度50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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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进出境快速通关信息11、载运信息13、到货信息16 |
卸货地代码 |
080 Place of discharge, coded |
Identify where goods are unloaded (rail station, terminal, et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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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货物实际卸货地的监管场所代码或4位关区代码(无监管场所则填关区代码,CC011)。最大长度17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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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到货信息6 |
到达卸货地日期 |
173 Date of arrival at place of discharge |
Date of arrival with intent to unloa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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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货物抵达卸货地的日期(格式:CCYYMMDD,北京时间)。日期型字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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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到货信息7 |
托运货物件数 |
146 Total number of packages |
Count of total packages in the consign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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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运单所列货物包装总件数。最大长度8位整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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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到货信息8 |
包装种类 |
141 Type of packages identification |
Code specifying the type of package.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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按货物类型填写包装种类代码(CN005)。最大长度2字符,由大写字母和数字组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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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到货信息9 |
货物总毛重 |
131 Total gross weight |
Weight including packaging but excluding carrier's equipmen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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填写货物实际总重量,单位KG。最大长度8位,可保留小数点后3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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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到货信息10 |
集装箱(器)编号 |
159 Equipment identification number |
Marks identifying transport equipment. |
|
填写集装箱或其他运输器具编号。最大长度17字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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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载运信息8、到货信息12 |
封志类型(M|E)/封志号@施加封志人类型 |
165 Seal number |
The identification number of a seal affixed to transport equipment. |
|
重箱必须填写。格式为:M(机械)或E(电子)+“/”+封志号码;特种箱无法施封的,封志号填“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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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载运信息9、到货信息13 |
发运时间 |
209 Itinerary departure date and time |
Date and time vessel departs at itinerary port. |
|
进境:填写运输工具离开进境地监管场所时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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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应数据项:载运信息6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