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办企业税务登记及核定流程(宝山区)
领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后,需及时办理税务登记及发票核定,本文详解宝山区办理流程及所需材料

领取“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仅为公司成立的第一步。若需对外开具发票,还需完成税务登记及相关核定手续。目前各区流程略有差异,以下为宝山区新办企业税务登记与核定的具体操作指南。
一、登录上海市电子税务局(www.tax.sh.gov.cn),进入网上办税服务厅,依次选择“我要办税”→“快速通道”→“新办企业”,在线填写并提交《纳税人首次办税补充信息表》。
二、根据上海市深化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要求,新办企业后续事项实行“现场办理+网厅办理”模式。完成上述步骤后,需由法人、财务负责人及办税人员携带相关材料,共同前往宝山区铁山路988号314室新办企业窗口办理后续事宜。
需准备材料如下:
- 法人、财务负责人、办税人员身份证原件,均须本人到场;
- 单位公章、发票专用章;
- “三证合一、一照一码”营业执照;
- 财务会计上岗证;
- 办税员证明(包括办税员联系卡、电子卡或《培训合格证明》);
- 购票人身份证件;
- 单位地址证明:自有房产提供产权证或买卖契约;租赁场所提供租赁协议及出租方产权证明(可提交复印件);
- 银行开户许可证;
- CA证书;
- 公司章程复印件;
- 所有股东身份证复印件。
注意事项:除明确标注可提供复印件的材料外,其余均需携带原件及复印件。窗口留存复印件,每份复印件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单位公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