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规模纳税人可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试点地区鉴证咨询业纳税人开票将更便捷

此前,小规模纳税人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时,须先预缴税款并由税务机关代开,税款在开票当日缴纳。自今年3月起,试点地区的部分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可实现自行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大幅提升开票效率。
目前政策尚处初期阶段,涉及开票系统升级等配套调整,全面实施仍需时间。试点区域范围也待官方进一步公布。
一、适用对象
试点区域内,月销售额超过3万元(或季销售额超过9万元)的鉴证咨询业小规模纳税人,提供认证服务、鉴证服务、咨询服务或销售货物等业务,需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的,可通过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自行开具。
需要注意的是,销售其取得的不动产需开具专用发票的,仍应向地税机关申请代开。
二、申报方式
纳税人填写《增值税纳税申报表》(小规模纳税人适用)时,应将当期自行开具的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按3%和5%的征收率,分别填入第2栏和第5栏“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专用发票不含税销售额”的“本期数”对应栏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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