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市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拨款通知
2017年第二批及2018年第一批资助名单公布,领款截止时间为2019年11月20日
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已发布《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和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拨款名单》。请相关单位和个人及时办理领款手续。
办理时间安排
为提高效率,实行集中受理。未在规定时间内办理的申请人,可于2019年6月24日至28日补办。逾期未办理者,因本年度知识产权专项资金预算有限,将不再受理。最终截止日期为2019年11月20日。
(点击表格可放大)
单位办理所需材料
- 单位账户证明,加盖公章;
- 收款收据(加盖财务章),注明付款单位为“深圳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款项内容填写为“境外商标注册资助经费”;
- 如单位名称发生变更,需提交“变更(备案)通知书”复印件并加盖公章。
个人办理所需材料
- 个人账户证明(通过系统打印);
- 身份证复印件(现场核验原件);
- 委托他人代领的,须提供委托证明原件及受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核验原件)。
账户证明打印方式
- 登录深圳市知识产权资助申报系统账户证明模块:
https://amr.sz.gov.cn/patent.web/UI/zzbf/index.aspx - 选择类别与领款批次,填写相关信息后打印账户证明;
- 系统验证需提供“资助申请编号”及对应“证件号码”。如遗忘编号,可前往受理窗口查询。
特别提示
资助款项实行网上拨付,请各单位和个人前往深圳市知识产权服务大厅13、14号窗口核验领款材料。
| 1 | 2017年深圳市第二批和2018年深圳市第一批境外商标注册资助拨款名单 |
| 2 | 账户证明模块使用方法 |
| 3 | 单位办理领款收据填写内容及领款材料粘贴提示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