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立法推动开放科学:科技资源共建共享迈向新阶段
修订后的《科学技术进步法》强化开放共享机制,助力科技创新与成果转化
By CHEN Chunyou
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的修订版《中华人民共和国科学技术进步法》,显著提升了“开放”在国家科技战略中的地位。原法中“开放”一词出现3次,而新法中增至15次,“开放共享”更被明确提出4次,彰显中国以法治手段推进开放科学的决心。
▲ UNESCO《开放科学建议书》于2021年通过。(图片来源:VCG)
中国科学院大学教授严俊文指出,开放科学旨在打破科研获取壁垒,促进研究成果、数据和设施的共享,推动科学知识的自由传播。当前诸多全球性挑战亟需跨区域、跨学科协作,而传统封闭式、付费使用的科研管理模式已难以适应创新需求。
进入21世纪以来,开放科学理念在全球广泛兴起。中国率先通过立法形式系统推进开放科学建设。
新法第24条强调加强基础研究基地建设,并推动其开放共享;第54条规定,对已获资助的科研机构,应建立健全科技资源开放共享机制,提升资源使用效率。
相较旧法第46条仅限科研机构间共享,新版法律明确将“开放”纳入共享范畴,使科技资源向公众开放,大幅拓展了共享范围。
此外,新法首次提出鼓励社会资本设立的研发机构,在合理范围内开放共享科技资源,填补了非国有科技资源管理的空白。
针对区域科技创新,第77条规定,国家重大战略区域可依托区域创新平台,建立利益共享机制,推进科研仪器、设备及科技信息资源的开放共享,提升科技成果区域转化效率。
专家表示,相关法规聚焦科技资源的开放共享,对基础研究和区域协同创新具有重要意义。结合国际经验与中国实际,此次修法为未来科技立法提供指引,将对中国科技进步产生深远影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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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itor | SONG Ziyan
Supervisor| TIAN Xueke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