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将于2021年2月1日起施行
旧版办法同时废止,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将更加规范高效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1日经海关总署署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1年2月1日起实施。2004年6月18日海关总署令第117号公布、2014年3月13日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改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同时废止。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公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许可管理办法》已于2020年12月11日通过审议,自2021年2月1日起正式施行。原《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办法》同步废止。
此次新规的实施旨在进一步规范海关行政许可管理,提升通关效率,优化营商环境,推动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来源:海关总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