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危险化学品监管政策解读
海关严控进出口危险品,企业申报须合规
危险化学品因其毒害、腐蚀、易燃易爆等特性,在生产、储存、运输和使用过程中具有较高风险。若在进口环节出现伪报、瞒报或错报,极易引发人身伤害、财产损失及公共安全事故,影响社会安全稳定。
一、什么是危险化学品?
根据定义,危险化学品是指具备毒害、腐蚀、爆炸、燃烧、助燃等特性的化学品,对人体、设施和环境具有危害的剧毒化学品及其他相关化学品。
《危险化学品目录》由国务院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联合多个部委依据化学品危险性鉴别标准制定并动态调整。凡列入该目录的产品均属于危险化学品。根据《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海关负责对进出口危险化学品及其包装实施法定检验。
二、危险化学品的分类依据
以《全球化学品统一分类和标签制度》(GHS)为原则,结合《危险化学品目录》,将危险特性划分为三大类共29项:
- 物理危害:如爆炸物、易燃气体、自反应物质等;
- 健康危害:如急性毒性、致癌性、呼吸致敏等;
- 环境危害:如对水生环境有害、臭氧层破坏等。
三、海关监管要求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实施条例》《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以及海关总署2020年第129号公告,所有列入《危险化学品目录》(2015版)的化学品,无论是否纳入《法检目录》,均属法定检验商品,必须接受海关监管。
海关对进口危险化学品实行“批批验核+抽批检测”的监管模式。收货人或其代理人在报关时须主动向海关申请检验。
四、进口申报要点
进口危险化学品的收货人或其代理人报关时,应准确填报以下信息:
- 危险类别
- 包装类别(散装除外)
- 联合国危险货物编号(UN编号)
- 联合国危险货物包装标记(包装UN标记,散装除外)
同时需提交以下材料:
- 《进口危险化学品企业符合性声明》
- 抑制剂或稳定剂添加情况说明(如适用)
- 中文危险公示标签样本
- 中文安全数据单(SDS)样本
企业责任提示:进口企业应确保所进口危险化学品符合:
- 我国国家技术规范的强制性要求;
- 相关国际公约、规则、条约、协议等;
- 海关总署指定的技术规范与标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