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出境携带现金须知:外币、人民币限额及申报要求
海关明确现钞携带标准,超量将被处罚
出境携带外币现钞规定:旅客携带外币现钞折合超过5000美元(含)的,须在《海关进出境旅客行李物品申报单》中如实申报,并接受海关验核。除短期内多次往返或当日多次往返者另有规定外,还需提供最近一次入境时的外币申报记录,或由外汇管理局指定银行出具的《携带外币出境许可证》,海关据此办理放行手续。

入境携带外币现钞规定:对入境携带外币现钞数量不设上限,但若金额超过等值5000美元,须主动向海关申报并接受查验。未按规定申报可能面临相应处理。

人民币现钞携带规定:进出境旅客每人每次最多可携带人民币20000元,超出该额度禁止携带进出境。

银行卡及其他支付凭证管理政策:汇票、信用卡、储蓄证明、旅行支票、股票、债券等支付工具或有价证券,海关不予监管,无需申报。

超量携带现金的后果:如被查出违规携带超额现金进出境,海关将视情节轻重给予警告、行政罚款,甚至没收所携货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