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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详解|关税法草案二审稿四大变化

专家详解|关税法草案二审稿四大变化 报关易点通
2024-04-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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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专家解读关税法-四大变化

关税法草案二审四大变化:跨境电商扣缴义务人明确、通关更便利

跨境电商税收征管将更规范,纳税人权益进一步保障

近日,关税法草案二审稿提请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九次会议审议,标志着我国关税制度从国务院暂行条例上升为法律迈出关键一步。相比一审稿,草案二审稿在跨境电商税收管理、通关便利化、原产地规则和海关代征税管理等方面作出四大重要调整,不仅影响进出口企业,也与消费者切身利益密切相关。

跨境电商扣缴义务人范围调整

为适应跨境电商发展,草案二审稿明确,从事跨境电子商务零售进口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及报关企业为关税扣缴义务人。相比此前规定,删除了“电子商务企业”作为扣缴义务人。

中国政法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主任施正文表示,电商平台上的电商主体数量庞大,不利于税源管控。保留平台经营者、物流企业并新增报关企业,有助于提升征管效率、保障国家税收安全,同时促进跨境电商规范化发展。

加快通关便利纳税入法

草案二审稿新增规定:符合条件的进出口纳税人、扣缴义务人在提供担保后,可于次月第五个工作日前汇总缴纳税款。

施正文指出,此举落实“货物放行与税额确定相分离”的征管模式,避免因税额审核延迟影响通关效率,提升贸易便利化水平,助力高水平对外开放。

原产地基本规则正式纳入法律

草案明确:完全在一个国家或地区获得的货物,以该地为原产地;多个地区参与生产的,以最后完成实质性改变的国家或地区为原产地。国务院另有规定的,依其规定执行。

施正文表示,原产地是确定关税税率的核心要素。现行关税税率分为普通税率、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和暂定税率四类,不同商品适用不同税率。将原产地规则写入法律,符合税收法定原则,增强制度权威性与透明度。

海关代征税管理更加清晰

草案二审稿明确,进口环节由海关代征的增值税、消费税,其征收管理适用关税征收管理规定,不再适用税收征管法。

施正文解释,海关长期承担进口环节税的代征职责,统一适用关税征管规则更符合实际操作需求。此外,草案规定纳税人多缴税款的退税申请期限由1年延长至3年,海关发现多征税款应主动及时退还,切实保障纳税人合法权益。

上海交通大学财税法研究中心副主任王桦宇表示,此次立法充分回应社会关切,在规则可操作性方面进一步细化,并通过法律形式予以固化。

施正文认为,作为我国首次制定关税法,预计还需三审通过。鉴于其涉及对外开放和税收法治建设,受到广泛关注,相关条款仍在持续完善中。

财政部数据显示,2023年全国关税收入为2591亿元,同比下降9.4%;2024年一季度关税收入567亿元,同比下降8.6%。

来源:第一财经网

作者:陈益刊

责任编辑:刘德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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