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
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公告〔2016〕16号),进一步规范海关预录入系统管理,提升海关服务能力,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5月19日
12360服务订阅号为贯彻落实《海关总署关于开放海关预录入系统客户端软件及业务数据交换接口的公告》(公告〔2016〕16号),进一步规范海关预录入系统管理,提升海关服务能力,海关总署制定并发布《海关开放预录入系统对外服务方案》(见附件)。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7年5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