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等两部门发布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
海关总署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3月5日联合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修订版本,自2018年4月6日起施行。原对应16项标准同时废止。
相关标准名称及文本详见附件,具体内容可参考官方发布文件。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12360服务订阅号海关总署与国家发展改革委于2018年3月5日联合批准《冻鲽鱼制品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等16项加工贸易单耗标准的修订版本,自2018年4月6日起施行。原对应16项标准同时废止。
相关标准名称及文本详见附件,具体内容可参考官方发布文件。
海关总署 国家发展改革委
2018年3月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