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印度大米输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印度共和国农业合作及农民福利部关于印度大米输华的植物卫生要求议定书》及相关法律法规,中国正式允许进口印度产Basmati及非Basmati大米。进口产品须符合《进口印度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海关总署
2018年6月21日
进口印度大米检验检疫要求
一、允许进境的产品
在印度种植、生产的大米,包括Basmati大米和非Basmati大米。
二、生产设施要求
印度输华大米加工设施须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由印度农业合作及农民福利部(DAC&FW)注册,并经海关总署认可和注册登记。
三、植物检疫要求
1. 印度输华大米应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法律法规,经DAC&FW检疫合格。
2. 不得携带大谷蠹(Prostephanus truncatus)、谷斑皮蠹(Trogoderma granarium)、水稻茎线虫(Ditylenchus angustus)、狭叶独脚金(Striga angustiflolia)、独脚金(Striga asiatica)和密花独脚金(Striga densiflora)等检疫性有害生物。
3. 不得带有土壤,不得混入杂草籽、稻壳、糠及植物残体。
四、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大米须随附DAC&FW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证明其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并注明具体产地。
五、包装要求
必须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要求、干净卫生、全新的材料包装。每件包装须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的中文字样,并标明大米品种、加工厂及包装厂的英文信息。
六、熏蒸要求
输华大米须经熏蒸处理,确保无活体昆虫(特别是仓储害虫),熏蒸药剂及方法须在植物检疫证书中注明。
七、运输工具要求
装运前应对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检查和消毒、杀虫处理,防止混入检疫性有害生物。
八、其他事项
已注册的印度输华大米生产企业名单、熏蒸药剂与方法、植物检疫证书样本等信息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查询。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