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发布2019年度《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的公告
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持续推进,全国275个口岸已达标
口岸核心能力是指世界卫生组织(WHO)各成员国在机场、港口和陆路口岸具备的预防、控制和应对公共卫生风险及突发事件的综合能力。随着全球传染病传播风险上升,特别是2020年新冠肺炎疫情的暴发,加强口岸核心能力建设已成为筑牢国门卫生安全屏障的关键举措。
根据《国际卫生条例(2005)》,各缔约国须建立并维持指定口岸的公共卫生核心能力。我国政府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明确提出持续巩固和提升口岸核心能力的要求。
为履行国际义务,海关总署组织开展了2019年度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考核。当年共有内蒙古鄂尔多斯伊金霍洛机场口岸、广东揭阳港口岸(神泉港区)2个口岸申请考核,经评估均达到建设标准。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5个口岸通过达标验收。
什么是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
“口岸核心能力”是《国际卫生条例(2005)》提出的核心概念,旨在确保各缔约国在指定口岸具备快速、有效应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能力。该条例对全球194个缔约国具有法律约束力,要求各国最迟于2012年6月15日前全面实现核心能力覆盖。
我国于2007年正式声明《国际卫生条例(2005)》适用于全境。完成口岸核心能力建设既是履行国际法义务的体现,也是维护国家公共卫生安全的重要保障。未达标的口岸将面临暂停检验检疫业务甚至被取消一类口岸资格的风险。
核心能力建设主要内容
一、日常必备能力:
- 快速诊治患病旅行者;
- 调配设备与人员转运感染者;
- 配备专业人员开展交通工具检查;
- 强化口岸环境、饮水、食品、废物安全管理;
- 控制媒介生物及其宿主。
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对能力:
- 制定应急预案并实施有效响应;
- 隔离和诊疗受染人员;
- 设立专用场所进行医学排查;
- 评估可疑人员,必要时实施远离口岸隔离;
- 对交通工具、集装箱实施消杀处理;
- 依法采取入出境人员管控措施;
- 配备专用设备和个人防护装备运送感染者。
公共卫生风险关键控制与核心能力对应关系
| 分类 | 关键点 | 可采取的控制措施 | 核心能力 |
| 风险源 | 病原微生物 | 疫情信息收集、预警、送检检测 | 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医学媒介生物 | 监测与防控 | 公共卫生监督能力 | |
| 带菌宿主 | 人群、动物、水源检疫查验 | 风险因子监测与控制能力 | |
| 核生化因子 | 检测、排查与控制 | 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 |
| 传播方式 | 出入境人员 | 疾病监测、转运、诊疗与卫生控制 | 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交通工具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 货物/集装箱/特殊物品/行李邮包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 | |
| 废旧物品 | 检疫查验与卫生处理 | 风险因子监测与控制能力 | |
| 重点人群 | 出入境人群 | 防护、排查、转运、控制 | 风险监测与控制能力;突发事件应对能力 |
考核检查重点内容
考核涵盖口岸沟通协调能力、传染病防控常规能力、突发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置能力等多个维度。
建设意义
- 展现我国作为负责任大国履行国际义务的良好形象;
- 促进对外经贸发展;
- 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当前进展
目前,全国运营中的275个口岸均已通过核心能力建设达标验收,并自2016年起实行动态管理,每年抽取约20%的口岸开展复核督导。世界卫生组织前总干事陈冯富珍评价中国经验为“非凡”,并在全球推广。
以广西为例,其18个对外开放口岸已于2013年全部达标。2017至2019年间,南宁关区多个口岸通过国家复核;2018年,南宁吴圩国际机场T2改扩建项目也通过验收。五年来,广西口岸在传染病防控、核生化监测等方面能力显著提升。
复核未通过的后果
未能通过复核的口岸将被取消达标资格,并面临以下措施:
- 国际关注的突发公共卫生事件期间,来自受染地区的交通工具禁止入境;
- 存在不合格项目且整改无效的,暂停相关服务;
- 海(河)港口岸丧失《船舶免予卫生控制措施证书》签发资质,并向世界卫生组织通报;
- 毗邻国家或地区发生检疫传染病或全球重大疫情时,可能被提请国务院临时关闭。
地方政府、口岸运营单位作为建设主体,应高度重视核心能力建设,避免因不达标对区域经济造成重大影响。
持续推进路径
坚持“地方政府主导、运营单位主责、海关部门指导、多部门联动”的工作机制,将口岸核心能力建设融入“健康中国2030”、“一带一路”倡议及地方开放发展战略,不断提升国门卫生安全保障水平,塑造良好国际形象。
供稿单位:南宁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