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关于防止莫桑比克牛口蹄疫传入我国的公告
2020年8月14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莫桑比克马普托省发生一起牛口蹄疫疫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护我国畜牧业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现发布如下措施:
一、禁止直接或间接从莫桑比克输入偶蹄动物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未经加工或虽经加工但仍可能传播疫病的动物源性产品)。 二、禁止通过寄递或携带方式将莫桑比克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带入我国。一经发现,一律退回或销毁。 三、进境的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及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来自莫桑比克的偶蹄动物及其产品,须立即封存,在未获海关许可前不得启封使用;相关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严禁擅自丢弃。 四、边防等部门查获的非法入境莫桑比克偶蹄动物及其产品,一律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五、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予以处罚。 六、各级海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等法律法规,协同开展检疫、防疫与监管工作。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特此公告。海关总署 农业农村部 2020年8月20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