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报关单报文规范将调整 12月1日实施
涉及表头、税额节点及版本号等多项优化,企业需提前准备
为配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货物征税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72号)实施,根据海关总署相关业务要求,“单一窗口”将对货物申报系统报关单报文规范进行调整,主要内容包括:
- 修改报关单表头Type说明前两位,取消自报自缴标记;
- SddTaxHead节点更名为“申报税额表头”,并调整其子字段必填属性;
- SddTaxLists节点更名为“申报税额表体”,同步调整子字段必填要求;
- 报文版本号更新为4.9.7.3。
相关接口说明详见《报关单导入接口说明》。本次调整将于2024年12月1日正式启用,建议相关企业及时完成系统适配和准备工作。
特此通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