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一窗口更新货物申报系统 新增申报税额功能
近日,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根据海关总署业务部门要求,对货物申报系统进行升级,新增报关单“申报税额”功能,并在申报界面增加“税费合计”展示。
此次更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关税法》第四十二条规定,自2024年12月1日起,纳税人、扣缴义务人需按规定期限和要求如实向海关申报税额。为此,单一窗口在报关单申报环节正式上线“申报税额”功能,企业需自主申报本票报关单应纳税额。
申报操作流程说明
企业在完成报关单整合申报录入后,点击【申报】按钮时,系统将弹出“申报税额”填写界面。
对于不涉税的报关单(如低于起征点或享受“全免”政策),可直接点击“0税额申报”完成操作;
对于涉税报关单,应先点击“计税”按钮,参考系统计税服务提供的计算结果,确认无误后点击“确认提交”完成申报。
系统提供的计税结果仅作参考,若存在特殊情形且不认可系统计算结果,企业可手动修改税额后提交。
提醒广大企业用户,务必准确填报报关单涉税要素,合理参考系统计税结果,规范完成应纳税额申报。此举有助于减少通关过程中的人工干预,显著提升报关效率,节约企业时间与运营成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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