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口老挝新鲜豆类检验检疫要求解析
海关总署明确准入条件及监管细则
2021年4月19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老挝新鲜豆类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31号),对老挝输华新鲜豆类的检疫、生产、包装、运输等环节提出具体要求。现将核心内容整理如下:
一、允许进口的产品范围
允许进口的老挝新鲜豆类包括:饱满且未成熟的毛豆、菜豆和豇豆,须为供人类食用的连荚产品。
二、需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所有进口的新鲜豆类均须事先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三、生产企业注册管理
老挝官方负责对输华豆类的生产、加工、存放企业进行检查,并向中方推荐符合条件的企业。经中方审核后实施注册管理。
四、植物检疫要求
进口产品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由老方实施检疫并合格。
不同品类不得携带的检疫性有害生物如下:
- 鲜毛豆:螺旋粉虱、木薯绵粉蚧、大洋臀纹粉蚧、刺蒺藜草、飞机草、薇甘菊;
- 鲜菜豆:螺旋粉虱、瓜实蝇、南瓜实蝇、蚕豆象、扶桑绵粉蚧、大洋臀纹粉蚧、薇甘菊;
- 鲜豇豆:螺旋粉虱、瓜实蝇、新菠萝灰粉蚧、扶桑绵粉蚧、薇甘菊。
所有进口豆类须剔除茎秆、叶片,不得带有活虫、虫卵、土壤,不得混杂杂草种子、植物残体及砂砾等杂质。
五、随附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每批货物须随附老方出具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中注明生产企业信息及符合中老双方于2021年4月12日签署的议定书规定,且不携带相应检疫性有害生物。
六、安全卫生标准
产品还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包括《食品中污染物限量》(GB2762)和《食品中农药最大残留限量》(GB2763)等相关法规要求。
七、包装要求
包装材料应干净、卫生、透气、全新,并符合植物检疫要求。每个包装须清晰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或英文“This product will be 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以及品名、产地、生产企业注册号、出口商名称及地址等信息。
八、运输工具要求
从包装、储存到运输全过程须防止致病微生物或有毒有害物质污染。装运前应对运输工具进行彻底检查,防止有害生物混入。
九、入境查验流程
进口时海关将重点核查:
- 货物是否来自海关总署注册登记的企业;
- 是否随附有效的官方植物检疫证书;
- 是否符合中国相关法律法规及标准,经检验检疫合格后方可准予入境。
供稿单位:昆明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