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新模式落地实施
海关总署推进新型监管模式,助力加工贸易高质量发展
政策介绍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是海关总署2025年重点推进的改革举措。该模式由传统的合同单元手册管理、企业单元账册管理,升级为以企业集团为单元的整体监管模式,顺应集团化运营趋势,促进保税料件在集团内部自由流转,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对推动加工贸易提质增效具有重要意义。
什么是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
该模式是以企业集团为基本单元,依托信息化系统,结合企业实际经营需求,实施整体化监管的新型加工贸易管理模式。
“企业集团”如何定义?
指以资本为主要纽带,由母公司、子公司、参股公司组成的具有共同行为规范和一定规模的企业法人联合体。
申请条件有哪些?
- 成员企业海关信用等级均需达到一般认证及以上;
- 集团内部货物流、数据流清晰完整,耗料可追溯,满足海关监管要求;
- 不涉及国家限制资质的加工贸易货物。
主要优势与便利措施
1. 货物存放灵活
加工贸易货物可在成员企业备案场所自主存放,并做好记录。
2. 保税料件自由流转
同一集团内成员企业间可直接流转使用保税料件。
案例:某试点企业此前需将保税料件退运境外再进口,物流成本高。改革后实现集团内自由调拨,预计每年节省流转成本超50万元,生产效率提升10%以上。
3. 料件串换便利
允许在同一集团成员企业间进行保税料件之间或与非保税料件之间的串换,企业可自行操作并留存记录。经所有权人授权,来料加工保税料件也可串换。
4. 外发加工免备案
成员企业间外发加工无需向海关备案,全部工序外发免予提供担保。加工成品、剩余料件及边角料等可不运回原企业。
案例:某集团参与试点后,外发加工业务不再缴纳保证金,也无需备案,预计每年减少资金占用约30万元,物料流转时间缩短50%。
5. 不作价设备调配使用
监管期内的进口不作价设备可在成员企业间结转使用,须符合规定用途。
6. 内销便利化
允许先行内销保税货物,后续集中办理征税手续。
案例:企业享受“先内销、后集中补税”政策,缓解资金压力,降低报关成本,加快国内市场开拓速度。
7. 担保方式多元化
试点推行多种担保形式,包括保证金、银行或非银金融机构保函、企业集团财务公司担保、保险保证保险等。
改革成效
企业集团加工贸易监管模式有效破解了原有政策下保税料件无法直接流转的难题,支持企业优化资源配置、实现一体化运作,有助于稳定产业链供应链。该改革减轻企业资金压力,提升运营效率,激发市场活力,同时完善海关监管体系,实现关企双赢。
供稿单位:青岛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