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热点问答
济南海关属地企业出口至郑州口岸适用政策解读

针对属地海关为济南海关、出口口岸为郑州海关的企业,若在济南海关申报后货物已运抵郑州口岸,现就相关通关问题解答如下:
1. 是否适用区域通关一体化模式?
2. 如何查询一体化通关下的新舱单信息?
3. 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实施后,企业能否自主选择通关方式?
根据现行规定,丝绸之路经济带海关区域通关一体化改革已全面实施,企业可根据实际需求自主选择合适的通关模式。对于属地为济南海关、出口口岸为郑州海关的货物,符合条件的可适用一体化通关模式,提升通关效率。
关于新舱单信息查询,企业可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在一体化通关模块中输入提运单号等关键信息,实时获取舱单状态及通关进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