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租赁(续租、留购)进口货物

租赁(续租、留购)进口货物 12360服务订阅号
2016-0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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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进口租赁货物该如何 申报纳税?租期届满后如果需要续租或留购又该怎么处理呢?一起来了解下!

进口租赁货物如何申报纳税?租期届满后续租或留购怎么办?

海关申报流程及注意事项详解

  进口租赁货物应如何申报纳税?租期届满后若需续租或留购,又该如何办理手续?以下为相关政策要点解读。


  一般情况下,纳税义务人应向其所在地海关办理租赁货物的进口申报及纳税手续。申报时须提交租赁合同及其他相关文件;必要时,海关可要求提供税款担保。


一次性支付租金

纳税义务人应在申报租赁货物进口时一次性缴清相应税款。

分期支付租金

首次申报时按第一期租金缴税;后续每期租金支付后,须在15日内向海关申报并办理纳税手续。



  租赁期满后30日内,纳税义务人应向海关申请办结监管手续,将货物复运出境。


  如需留购或续租,相关手续申报不得晚于租赁期满后第30日。


留购

海关将依据留购申报当日适用的汇率和税率,按照审定完税价格的相关规定,核定应缴税款。

续租

需提交续租合同,并按租赁进口货物的有关规定重新办理申报和纳税手续。


租期届满未复运出境、未办理留购

  逾期未办理留购手续的,海关将按租期届满后第30日适用的汇率和税率计征税款,并自该日起至实际申报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租期届满未复运出境、未办理续租

  逾期未办理续租手续的,除补征应缴税款外,自租期届满后第30日起至申报之日止,按日加收应缴税款万分之五的滞纳金。



12360提醒您注意

  租赁期满后30日内,应将进口租赁货物复运出境或办理续租、留购手续。逾期未办将产生滞纳金,请及时合规办理相关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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