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务部对原产于美日的铁基非晶合金带材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
自2016年8月18日起采取保证金形式,商品编号需按新规填报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规定,商务部决定自2016年8月18日起,对原产于日本和美国的铁基非晶合金带材(税则号列:7226.9199)采取保证金形式实施临时反倾销措施。相关产品范围以商务部2016年第42号公告为准。
自实施之日起,进口收货人申报上述商品时,应将商品编号填报为72269199.10。
该措施旨在维护国内产业合法权益,确保市场公平竞争。
海关总署
2016年8月1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