木材名称如何规范称呼?学名、标准名与俗名解析
了解木材命名体系,助力进出口合规申报

木材在市场上名称繁多,如刺猬紫檀被称为“非洲黄花梨”或“臭花梨”,同时也被归为“红木”。这种多重称呼容易造成混淆。那么,如何科学、规范地识别和使用木材名称?
学名:国际通用的唯一标识
植物分类以“种”为基本单位。根据《国际植物命名法规》,每种植物仅有唯一的学名(拉丁名),确保全球统一。学名由“属名 + 种加词 + 命名人”构成,通常可省略命名人。例如,刺猬紫檀的学名为 Pterocarpus erinaceus,在木材鉴定报告中常表述为“蝶形花科紫檀属刺猬紫檀(花梨木)”。

标准名:具有法律效力的官方名称
我国已发布三项木材名称国家标准:GB/T 16734-1997《中国主要木材名称》、GB/T 18513-2001《中国主要进口木材名称》和GB/T 18107-2000《红木》。这些标准名称由国家授权机构制定,具备权威性和法律效力,用于规范市场、促进贸易和技术交流。
俗名:存在地域局限的商品称谓
“红木”并非单一树种,而是红木家具用材的统称;“小叶紫檀”“金星紫檀”等则为俗称。其对应学名为檀香紫檀(Pterocarpus santalinus),属于红木中的“紫檀木类”。商品名和俗名虽便于流通,但易因地区差异引发误解。

檀香紫檀及其工艺品
进出口木材申报要点
进出口环节需依据《进出口税则》《税则注释》等进行规范申报。原木按针叶木、热带木、红木、其他阔叶木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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针叶木 材质较软,部分含树脂,又称软材,如贝壳杉(血龙木)、辐射松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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阔叶木 多为双子叶植物,经济价值高,重要用材包括樟木、楠木等。 |
“热带木”特指《HS注释》列出的88种木材,涵盖非洲及其他热带地区树种,如大叶帽柱木(Abura)、非洲桃花心木、阿兰木、圭亚那苦油楝木等,归入税目4403.41至4403.49。


热带木中的印茄木
“红木”依据国家标准GB/T 18107-2000定义,涵盖五属八类33种符合密度、结构和材色要求的木材,原木归入税号4403.9930。

红木中的阔叶黄檀
海关提醒
各国应遵循《国际植物命名法规》,采用拉丁学名作为木材的科学命名方式,避免种类混淆,促进国际贸易顺畅。进出口申报时,须准确提供木材的学名及产地信息,以便正确归类、确定税号,减少通关风险。

部分常见木材名称对照表
内容来源:广州海关1236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