珠宝玉石分类及海关税则归类解析
从远古饰品到现代标准,全面了解宝石的类别与进出口归类
人类最早的宝石制品可追溯至约1.8万年前,在北京周口店山顶洞人遗址中曾发现由动物牙齿和骨骼串成的项链。

什么?这个也是宝石制品?

根据我国珠宝玉石首饰行业国家标准,"珠宝玉石"是对天然珠宝玉石和人工宝石的统称,泛指所有经琢磨、雕刻后可用于制作首饰或工艺品的材料。

珠宝玉石主要分为以下七类:




(合成金刚宝石)



珠宝玉石在《税则》中的归类说明
《税则》第71章涵盖天然或养殖珍珠、宝石或半宝石、贵金属及其制品、仿首饰和硬币。其中第一分章(品目71.01–71.05)涉及天然或养殖珍珠及各类宝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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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括未镶嵌、未成串或仅为运输便利暂穿成串的天然或养殖珍珠。依据国标,珍珠属于天然有机宝石,是唯一列入该章的有机宝石类别;其他如琥珀、珊瑚、硅化木等不归入此章。

包括未镶嵌的天然或加工钻石。钻石即金刚石,属天然宝石,以其高硬度、强光泽、稳定化学性质及出色色散被称为“宝石之王”。其交易体系成熟,市场价格相对统一。

包括未镶嵌、未成串或仅为运输暂穿成串的宝石或半宝石,无论是否经过加工或分级。主要包括祖母绿、红宝石、蓝宝石、翡翠、水晶、碧玺、软玉等。国标中的天然宝石(除钻石外)和天然玉石基本均归入此品目。
7103项下允许的加工方式包括:
包括未镶嵌、未成串的合成或再造宝石,以及为运输暂穿成串的未分级产品。
税则中“合成宝石”涵盖国标定义的合成宝石(有天然对应物)和人造宝石(无天然对应物),如合成红宝石、合成立方氧化锆等。
“再造宝石”则包含国标中的拼合宝石和再造宝石,例如拼合欧泊、再造绿松石。
包括天然或合成的宝石或半宝石粉末。常见如金刚石粉末(税号:7105.1020),由工业金刚石破碎或石墨经高温高压制成,广泛用于砂轮、抛光工具、刀具及抛光膏等工业领域。

(合成金刚石粉末(税号:7105.1020))
投稿:广州海关12360
制图:12360海关热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