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进口符合要求的白俄罗斯牛肉及其制品
2022年第2号公告正式发布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和白俄罗斯共和国农业和食品部关于白俄罗斯输华牛肉及其制品的检验检疫和兽医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海关总署发布公告,允许符合相关检验检疫要求的白俄罗斯牛肉及其制品进口。具体进口检验检疫要求已随公告一并公布。
该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标志着中白两国在肉类贸易领域合作进一步深化,为国内肉类市场多元化供应提供支持。
附件:中国进口白俄罗斯牛肉及其制品检验检疫要求.doc
海关总署
2022年1月7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