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新版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
为进一步完善进出境及境内承运海关监管货物的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标准,海关总署依据2017年第56号公告,制定《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申报电子报文格式V1.2版》。本次修订主要涉及水运、空运备案、动态及单据报文的部分数据项调整,具体内容详见《中国海关进出境水运和空运运输工具报文XML Schema》《制定说明》及《变更说明》(附件1-3),相关文件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公告栏下载。
本公告自2018年6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13年第75号公告同时废止。
海关总署
2018年5月14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