掌握这招,解锁进口大宗法检商品便利通关模式
近日,海关总署发布促进外贸保稳提质十条措施,明确提出“优化进出口商品检验监管要求和模式”。在此背景下,南宁海关、杭州海关结合地方外贸实际,推出支持铁矿、原油等部分大宗商品实施“先放后检”监管改革,助力企业提升通关效率,保障产业链供应链稳定。
依企业申请:灵活申报,按需检验
目前适用“依企业申请”改革的商品包括:进口棉花品质检验、进口铁矿品质检验,以及所有进口法检大宗商品的法定重量鉴定。
享惠项目 |
享惠商品 |
HS 编码 |
品质检验 |
进口棉花 |
5201000001 |
品质检验 |
进口铁矿 |
2601111000 |
重量鉴定 |
进口法检大宗商品 |
全部 |
申请方式:企业通过“单一窗口”报关时,在“检验检疫签证要素”栏勾选“重量证书”或“品质证书”,海关将依申请实施相应检验并出具证书。若无需证书,可不勾选,海关现场检验合格后直接放行,不再开展相关检验鉴定。
先放后检:快速提离,高效通关
“先放后检”适用于进口原油及部分矿产品,显著缩短货物在港停留时间,提升物流效率。
享惠商品 |
HS 编码 |
进口原油 |
2709000000 |
进口铁矿 |
2601111000 |
进口锰矿 |
2602000000 |
进口铬矿 |
2610000000 |
进口铅矿及其精矿 |
2607000001 |
进口锌矿及其精矿 |
2608000001 |
先放:进口矿产品经现场检验检疫(如放射性检测、外观检验、取样等)合格后,即可提离海关监管场所;进口原油经现场检查(信息核查、取样等)后,企业可立即开展卸货、转运。
后检:货物提离后,海关继续实施实验室检测,并出具最终检验报告。
申请方式:企业在“单一窗口”申报时,在“两段准入申报”界面勾选“附条件提离申请”,即可实现“先放后检”。
海关提示
1. 如实申报,合规使用
企业须如实申报进口商品信息,未经海关合格评定并签发证书前,不得擅自销售或使用。
2. 合同防范风险
若未申请海关重量或品质检验,将无法获取官方证书。建议在贸易合同中明确短重或质量不符的责任条款,规避交易风险。
3. 落实主体责任
企业应做好到货验收记录,确保申报与实际一致。对不如实申报行为,海关将依法处理。
4. 明确法律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相关条例,擅自销售、使用未报检或未经检验的法定检验进口商品,将被没收违法所得,并处货值金额5%以上20%以下罚款;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