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籍船舶被扣押期间是否需缴纳船舶吨税?权威解读来了
——基于M号船舶拍卖案例的法律分析与海关提示
基本案情
2020年7月,外籍船舶M号因经济纠纷被某海事法院依法扣押于广州港锚地。2021年10月,该船经公开拍卖成交,买受人为外籍公司。在办理提船离港手续时,X海关指出该船船舶吨税执照已过期,尚欠吨税51.92万元,须补缴后方可放行。法院协调买受人缴清欠税后,海关完成放行程序,船舶顺利离港。
要点解析
一、什么是船舶吨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船舶吨税法》,自境外港口进入境内港口的船舶应依法缴纳船舶吨税,由海关负责征收。船舶在办理进出境手续时,须申报纳税并领取或交验吨税执照。
二、船舶吨税如何计算?
吨税按船舶净吨位和执照使用期限(30日、90日或1年)确定税额,实行累进税率。纳税人可根据运营计划自主选择最经济的执照期限。
三、征税对象与纳税主体是谁?
征税对象为应税船舶本身。纳税义务人包括船舶负责人或其代理人。在船舶拍卖情形下,原船东或买受人均有责任缴清欠税。
四、扣押期间能否免征吨税?
不能。根据《船舶吨税法》第八条规定,吨税执照期满后未离港的船舶应续缴吨税。第九条明确免征情形共10类,包括:
- 应纳税额在50元以下;
- 初次进口的空载船舶;
- 非机动船舶(不含驳船);
- 捕捞、养殖渔船;
- 避难、修理、防疫隔离且不上下客货的船舶;
- 军队、警用船舶;
- 外国使领馆等依法免税的船舶;
- 国务院规定的其他情形。
此外,第十条规定在吨税执照有效期内,若船舶因避难、修理、军队征用等情况无法正常运营,可申请延期。但法院扣押不属于法定免征或延期范围,仍须按规定缴纳吨税。
案例启示
受全球经济波动、疫情及贸易摩擦影响,国际船舶被司法拍卖的情况增多。本案表明,船舶即使处于法院扣押状态,只要未离境且吨税执照过期,仍须依法补缴税款。
海关提醒:
船舶负责人或代理机构在船舶被扣押期间仍须履行海关监管义务,及时申报并缴纳吨税。参与船舶拍卖的买受人应主动向主管海关了解目标船舶是否存在未结清税款、未办结手续等风险,全面评估后续成本与合规要求,并在成交后尽快完成相关海关手续,避免延误离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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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