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23年度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情况
全国273个口岸通过《国际卫生条例(2005)》考核
为落实《“健康中国2030”规划纲要》要求,履行《国际卫生条例(2005)》缔约国义务,海关总署于2023年组织开展了全国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达标考核工作。全年共对14个首次申请的口岸、17个改(扩)建及停运后重新启用的口岸进行评估,所有参评口岸均达到相关建设标准。
截至目前,全国已有273个口岸通过《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标准考核,名单已正式公布。
海关总署表示,将持续加强口岸公共卫生能力建设,筑牢国门安全防线。
附件: 1. 2023年《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考核口岸名单.xls 2. 《国际卫生条例(2005)》口岸公共卫生核心能力建设达标口岸名单(2023年度).xls
海关总署 2024年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