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税总担保操作指南:高效办理加工贸易担保业务
详解金关二期系统中总担保的设立、使用与退还流程
保税总担保
保税担保管理系统是金关二期加工贸易及保税监管系统的共用平台,涵盖加工贸易各环节的担保征退管理。其中,“保税总担保”功能可显著提升企业担保资金或保函的使用效率。本文将系统介绍该功能的操作流程。
注:本文仅说明系统操作,具体业务执行请以主管海关要求为准。
● 总担保设立 ●
1. 总担保需由企业通过“单一窗口”系统发起。登录后进入“加工贸易”模块,选择“保税担保管理(金二)”,进入系统主界面。
2. 点击“总担保设立登记”,进入设立页面。
3. 填录相关信息。输入被担保单位和缴款单位代码后,系统自动带出对应名称。
担保方式支持“保金”和“保函”两种,按空格键可切换:
- 选择保函:须填写保函编号、有效期、缴款单位名称及总担保金额;
- 选择保证金:须填写支付方式、开户银行及银行账号。
4. 确认信息无误后点击“申报”,待海关审核通过,总担保即设立完成。
● 如何使用总担保 ●
1. 生成单笔征收单
针对限制类商品、全工序外发加工、保税展示等具体业务,由海关人工或系统触发生成单笔征收单。
2. 确认征收单并选择总担保
企业在确认征收单时,应选择“总担保”作为担保类型,并录入对应的总担保编号,核对信息后提交申报。(此步骤为关键环节)
3. 单笔征收单生效
系统自动校验并从总担保额度中扣减相应金额,征收单即时生效,无需人工干预。
4. 单笔征收单退还
担保事项完成后,企业申请退还单笔征收单。系统校验通过后,相应金额将返还至总担保额度,完成退还。
● 总担保退还 ●
1. 企业通过保税担保系统发起总担保退还申请。
特别提示:须确保总担保项下所有单笔征收单均已退还,方可申请总担保退还。
2. 海关审核通过后,企业可前往现场取回保函,或由海关将保证金原路退回企业账户。
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