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东盟原产地证(FORM E)办理指南
适用国家、填写规范及注意事项详解
中国-东盟原产地证书(FORM E)是根据《中国-东盟全面经济合作框架协议货物贸易协定》签发的优惠原产地证明书,用于享受关税减免待遇。证书为棕色,一式四份,由出入境检验检疫机构签发,是进出口贸易中的重要文件。
签证国家:文莱、柬埔寨、印度尼西亚、老挝、马来西亚、缅甸、菲律宾、新加坡、泰国、越南。
申请地点:须在各地商检局或海关指定机构办理。
各栏填写规范:
- 第一栏(出口人信息):填写出口企业的英文名称、详细地址及所在国家,信息须与检验检疫局备案一致,不得出现香港、台湾等非中国大陆主体。
- 第二栏(收货人信息):填写进口方完整英文名称、地址及国家,要求真实准确。
- 第三栏(运输方式):注明运输工具及起运港、目的港路线。
- 第五栏(项目编号):同批货物含多个品种时,分别标注“1”、“2”、“3”…;单一商品可不填。
- 第六栏(包装唛头):按实际发票和外包装上的唛头完整填写图案、文字及编号。无唛头填“N/M”。不得含有“HONGKONG”、“TAIWAN”等非中国产地标识,且内容须与实物一致。
- 第七栏(货物描述):列明包装数量、种类、货品中文名称、数量及对应HS编码。
- 第八栏(原产地标准):
- 完全原产:填“X”;
- 区域增值达40%以上:填具体百分比,如“40%”;
- 符合特定产品规则的产品:填“PSR”或相应百分比。
- 第九栏(重量与金额):以正常计量单位填写数量(如件、台、双),按毛重填报,若仅有净重需标注“N.W.”。同时注明FOB美元价值。
- 第十栏(发票信息):填写商业发票号码及日期,内容须与正式发票完全一致,不可留空。
FORM E证书对资料准确性要求严格,建议企业在申报前仔细核对各项信息,确保与合同、提单、发票等单据保持一致,避免退证或清关延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