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进口符合要求的波兰饲用乳制品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波兰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中国从波兰输入饲用乳制品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2021年3月18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疫和卫生要求的波兰饲用乳制品进口。
具体产品检疫和卫生要求已由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6号正式发布并实施。
海关总署
2021年3月18日
12360服务订阅号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波兰共和国农业和农村发展部关于中国从波兰输入饲用乳制品的检疫和卫生要求议定书》规定,自2021年3月18日起,允许符合相关检疫和卫生要求的波兰饲用乳制品进口。
具体产品检疫和卫生要求已由海关总署公告2021年第26号正式发布并实施。
海关总署
2021年3月1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