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10号公告
新增和调整部分《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
根据相关标准更新及技术发展情况,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进行了修订,新增和调整了部分内容。该注释作为海关、政府部门及进出口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重要法律依据,旨在便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依法准确申报。
本次公告内容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2016年本国子目注释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4日
12360服务订阅号根据相关标准更新及技术发展情况,海关总署对《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税则本国子目注释》进行了修订,新增和调整了部分内容。该注释作为海关、政府部门及进出口相关单位和个人进行商品归类的重要法律依据,旨在便利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依法准确申报。
本次公告内容自2016年3月1日起施行。
附件:2016年本国子目注释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