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2016年第12号公告
四项商品归类行政裁定公布并自3月1日起施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裁定管理暂行办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商品归类管理规定》,海关总署受理了奥林巴斯(上海)有限公司申报的“工业视频内窥镜”,以及上海上实外联发进出口有限公司申报的“表壳及腕带连接件”、“现代风扣式卡扣(A面及B面)”、“经典扣式卡扣(卡针和带扣)”等四项商品的归类行政裁定申请,并作出裁定。
上述归类行政裁定已随公告一并公布,自2016年3月1日起执行。若相关法律、行政法规或规章发生变化,导致原行政裁定依据失效的,该裁定自动失效。
附件:2016年商品归类行政裁定
海关总署
2016年2月29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