竹木草制品出口指引:资质申请、分类管理与抽检要求
我国竹木资源丰富,“以竹代塑”趋势推动出口增长,海关发布出口企业合规指南
我国竹木草资源丰富,近年来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理念引领下,叠加全球“以竹代塑”趋势深化,竹木草制品出口持续增长,在促进就业和经济发展方面发挥重要作用。为助力企业合规出口,现整理海关相关指引如下。
一、申请出口资质
申请方式:通过海关行政审批网上办理平台(http://pre.chinaport.gov.cn/car)提交申请。
所需材料:
- 出境竹木草制品生产企业注册登记及分类管理申请表;
- 企业厂区平面图及说明;
- 生产工艺流程图及相关技术指标说明;
- 主要原辅料清单及自检自控计划。
二、资质审核
审核时限:海关收到申请后5个工作日内完成初审并受理。资料不全的需在规定期限内补正,逾期视为撤回。受理后20个工作日内完成全面审查考核。
符合条件的企业将获准注册登记,并纳入分类管理体系。
资质有效期:注册登记资质有效期为4年。期满前需向海关申请延续。
三、分级分类管理
1. 产品风险等级划分:根据防疫处理工艺,竹木草制品分为低、中、高三个风险等级:
- 低风险:经脱脂、蒸煮、烘烤或防虫防霉等深度处理的产品;
- 中风险:经熏蒸或药剂处理的产品;
- 高风险:仅经晾晒等一般性处理的产品。
2. 企业分类管理:海关依据评估结果将企业分为一类、二类、三类:
- 一类企业:管理体系完善、质量稳定;
- 二类企业:具备基本管理能力;
- 三类企业:未申请或未达一、二类标准的企业。
具体条件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查询或咨询所在地海关。
四、日常监督管理
海关对生产、加工、存放全过程实施监管,重点包括:
- 质量管理体系运行情况;
- 防疫措施落实情况;
- 生产条件是否符合要求;
- 质量问题整改情况等。
五、抽检相关规定
1. 检疫依据:
- 中国与输入国签订的双边检疫协定;
- 输入国检疫要求;
- 我国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规定;
- 贸易合同或信用证中的检疫条款。
2. 抽查比例(按企业类别与产品风险等级):
- 一类企业 + 低风险产品:5%~10%;
- 一类企业 + 中风险产品 或 二类企业 + 低风险产品:10%~30%;
- 一类企业 + 高风险产品、二类企业 + 中风险产品、三类企业 + 低风险产品:30%~70%;
- 二类企业 + 高风险产品、三类企业 + 中高风险产品:70%~100%。
3. 便利化措施:对质量管理优秀的一类企业,抽查比例可不高于1%,由海关系统自动布控查验。
4. 检疫结果处理:
- 合格产品:出具相关证单,准予放行;
- 不合格产品:经除害或重新加工合格后可放行;
- 无法有效处理的:禁止出境。
法律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
- 《出境竹木草制品检疫管理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38号、240号修订)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实施〈行政许可法〉办法》(海关总署令第218号修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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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福州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