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
为进一步便利企业办理汇总征税担保业务,优化税收服务,改善营商环境,海关总署决定自2018年12月1日起扩大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银行范围。
新增兴业银行、民生银行、招商银行、光大银行、广发银行、农业银行和杭州银行纳入可进行汇总征税担保数据电子传输的银行。其他事项按照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70号执行。
其他商业银行在完成与海关总署的联调测试并经认定符合上线要求后,可直接上线运行,海关总署不再另行公告。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18年11月26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