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发布防止基孔肯雅热疫情传入我国公告
世界卫生组织(WHO)通报,2019年1月1日至4月14日,刚果共和国报告6149例基孔肯雅热疑似病例,涉及全国8个卫生区,其中47%来自奎卢地区。目前尚无死亡病例报告,但因当地监测能力有限,实际疫情可能被低估。
基孔肯雅热是由基孔肯雅病毒引起、经伊蚊传播的急性传染病,潜伏期为2至12天,主要症状包括发热、皮疹、四肢关节及脊椎剧烈疼痛、关节肿胀等,病情发展迅速,可致短时间内丧失活动能力。目前尚无特效治疗药物和预防疫苗。
为防止疫情输入,保护赴刚果共和国人员健康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境卫生检疫法》及相关规定,现采取以下措施:
- 来自刚果共和国且出现发热、头痛、皮疹、关节剧痛等症状的入境人员,须主动申报并配合海关开展体温监测和医学排查;旅行期间或入境后12日内出现相关症状者,应立即就医并说明旅行史。
- 来自该国的交通工具、集装箱、货物(含尸体骸骨)、行李、邮件、快件须接受卫生检疫,发现蚊虫的须按规定实施卫生处理,相关责任人应予以配合。
- 口岸运营单位须落实防蚊灭蚊措施,清除蚊虫孳生地,控制蚊虫密度,并接受海关卫生监督。
- 前往刚果共和国人员可向海关国际旅行卫生保健中心咨询,或登录海关总署官网卫生检疫专栏获取防疫信息。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生效,有效期3个月。期间如世界卫生组织公布新增基孔肯雅热病例国家或地区,按本公告执行。
海关总署
2019年5月1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