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巡查新规解读:“双随机、一公开”机制全面实施
强化口岸监管,提升执法透明度与公平性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巡查
一、基本概念明确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巡查是指海关依法对实施口岸检查作业的场所(含指定监管场地)是否持续符合监管要求,开展的实地执法检查。
“双随机、一公开”机制指在巡查中随机抽取被检场所、随机选派执法人员,并及时向社会公开检查结果。
职责分工如下:
- 口岸监管司:负责全国指导,推进信息化管理;
- 直属海关:落实本关区机制建设;
- 隶属海关(主管海关):具体组织实施巡查工作。
二、抽查事项清晰
巡查依据《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抽查事项清单》执行,重点围绕场所是否符合监管要求。
抽查主体为场所的主管海关。
主要法律依据包括:
- 《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监管区管理暂行办法》
-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设置规范》
- 《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监控摄像头设置规范》
三、抽查实施规范
抽查安排:
- 主管海关须随机抽取检查对象,随机选派不少于2名执法人员;
- 辖区场所≤3家的,每周至少巡查1次;
- 超过3家的,每周至少巡查2次(法定节假日除外);
- 仅1家场所的,不随机抽对象,但须随机选派人员;
- 对高风险、投诉多或有严重违规记录的场所,应提高抽查频次。
结果公开要求:
- 巡查结束后,主管海关应公开《海关监管作业场所(场地)检查结果公示单》;
- 结果须在直属海关门户网站“政府信息公开”栏目下的“双随机、一公开”专栏发布;
- 公布时间不得晚于结果确定后20个工作日,信息变更应及时更新;
- 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内容不得公开。
海关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做到依法行政、公开透明、廉洁执法。
四、重点问题与监管意义
常见问题示例:
- 设置规范方面:围网破损、卡口管理不规范、监控设备不符合标准或无法运行;
- 货物仓储管理:监管货物存放超3个月未报备、未经放行擅自出入;
- 制度建设:未建立人员、单证、设备管理制度,电子数据或纸质单证保存不足3年。
巡查必要性:增强口岸监管能力,完善基础设施,提升通关效率和服务水平,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营商环境。
企业整改要求:发现问题应及时整改,加强日常自查,消除安全隐患。存在安全风险的,海关将通报地方政府相关部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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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济南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