亚麻籽进口全解析:准入国家、报关流程与加工要求
掌握关键要点,合规高效开展亚麻籽进口业务
近年来,随着健康饮食理念普及,富含Omega-3脂肪酸、膳食纤维及多种营养成分的亚麻籽受到广泛关注。我国主要从海外进口亚麻籽用于榨油及食品加工。本文系统梳理亚麻籽进口的关键环节,助企业合规高效开展业务。
一、什么是亚麻籽?
亚麻籽,又称胡麻籽,是亚麻植物的成熟种子,主要成分为脂肪、蛋白质和膳食纤维,富含α-亚麻酸、木酚素、亚麻籽胶、维生素及矿物质。目前我国进口的亚麻籽主要用于生产亚麻籽油。
二、哪些国家可向中国出口亚麻籽?
根据海关总署发布的《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目前允许向中国出口亚麻籽的国家包括:俄罗斯、哈萨克斯坦、加拿大、美国、埃塞俄比亚、澳大利亚、法国、荷兰、新西兰、印度,共10个国家。
产品名称 |
国家和地区 |
准入状态 |
亚麻籽 |
俄罗斯 |
正常 |
亚麻籽 |
哈萨克斯坦 |
正常 |
亚麻籽 |
埃塞俄比亚 |
正常 |
亚麻籽 |
澳大利亚 |
正常 |
亚麻籽 |
法国 |
正常 |
亚麻籽 |
荷兰 |
正常 |
亚麻籽 |
加拿大 |
正常 |
亚麻籽 |
美国 |
正常 |
亚麻籽 |
新西兰 |
正常 |
亚麻籽 |
印度 |
正常 |
查询路径:海关总署官网 → 《符合评估审查要求及有传统贸易的国家或地区输华食品目录》→ 植物源性食品 → 油籽类
提示:上述准入名单为动态更新,请以最新目录为准。
“亚麻籽”与“亚麻子”为同一商品,指亚麻的种子,属同种货物。
三、亚麻籽进口报关所需资料
进口亚麻籽需提供以下文件:
- 输出国主管部门签发的植物检疫证书;
- 原产地证书;
- 贸易合同、提单、装箱单、发票等基本贸易单据;
- 双边协议、议定书或海关总署规定的其他相关单证。
四、进口后能否直接加工使用?
不可以。 进口亚麻籽须经海关查验并按抽检要求送实验室检测,依据结果判定是否合格。
合格: 海关出具《入境货物检验检疫证明》,方可加工使用。
不合格但可处理: 海关出具《检验检疫处理通知书》,收货人按规定处理后可加工使用。
不合格且无法处理: 需作销毁或退运处理。
五、运输与加工要求
进境亚麻籽应在具备防疫和处理条件的指定场所加工使用。装卸、运输过程中须采取密封、防撒漏等防疫措施。
携带检疫性有害生物的亚麻籽,其加工下脚料须进行热处理、粉碎或焚烧等有效除害处理。未经处理的下脚料不得进入市场流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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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天津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