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海关通报一起出口申报不实典型案例
保鲜蔬菜出口数量申报不符,企业被依法查处
厦门某某果蔬公司以一般贸易方式委托报关行出口一批保鲜蔬菜,申报商品包括保鲜包菜13660千克和保鲜西兰花3000千克。
经现场查验,实际出口的保鲜包菜仅为5160千克,与申报数量严重不符。同时发现未申报的保鲜白萝卜8500千克。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实施条例》第五十九条规定,报检的动植物产品与实际不符的,由口岸动植物检疫机关处5000元以下罚款;已取得检疫单证的,予以吊销。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行政处罚实施条例》第十五条规定,进出口货物数量申报不实,影响海关监管秩序的,可处警告或最高3万元罚款;若涉及国家许可证件、税款征收或出口退税管理,将按货物价值或漏缴税款比例予以更高额度处罚。
申报不实属于典型的进出口违法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收发货人须如实申报货物各项信息,包括品名、数量、规格、价格、原产地等,确保海关有效执行贸易管制、税收征管和统计工作。
自检验检疫职能并入海关后,此类行为可能同时违反多项法规,构成违法竞合,将依法择重处罚。
海关提醒:出口企业应依法办理出境申报手续,确保所提供信息真实、准确、完整,避免因申报不实引发法律风险。
供稿单位:厦门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