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防止老挝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的公告解读
海关总署、农业农村部联合发布防控措施,禁止老挝牛及其相关产品入境
2021年7月2日,世界动物卫生组织(OIE)通报老挝9个村庄首次暴发牛结节性皮肤病疫情。为保障我国畜牧业安全,防止疫情传入,海关总署与农业农村部于7月15日联合发布《关于防止老挝牛结节性皮肤病传入我国的公告》(2021年第58号),明确采取多项检疫防控措施。
牛结节性皮肤病是由牛结节性皮肤病病毒(LSDV)引起的高度传染性疾病,又称牛疙瘩皮肤病或牛结节疹。主要临床表现为发热、皮肤及黏膜出现结节、水疱、水肿和痘样病变,常伴鼻炎、结膜炎、食欲减退、消瘦、流涎等症状,可导致奶牛产奶量下降、公牛不育,严重影响皮张质量和经济效益。
图为牛结节性皮肤病症状图
一、禁止输入的产品范围
严禁直接或间接从老挝输入牛及其相关产品,包括所有源于牛且未经充分加工处理、仍可能携带传播疫病风险的动物产品。
二、禁止寄递或携带入境
任何通过邮寄或随身携带方式将老挝牛及其产品带入我国的行为均被禁止。一经发现,一律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三、进境运输工具查验处置
在进境船舶、航空器、公路车辆及铁路列车等运输工具上,如发现来自老挝的牛及其产品,须立即封存,在未获海关许可前不得启封使用。运输过程中产生的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无害化处理。若检出疫情,须对污染或可能污染区域实施防疫消毒。
四、非法入境产品的处理
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老挝牛及其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全部销毁。
五、违规处罚依据
违反上述规定者,将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相关规定予以处罚。
六、公告实施时间
本公告自2021年7月15日起施行。各地海关、动物疫病预防控制机构及动物卫生监督机构应依据相关法律法规,协同开展检疫、防疫与监管工作,切实防范疫情传入风险。
供稿单位:长沙海关
注:部分图片源自网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