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止加蓬高致病性禽流感传入我国
海关总署发布防控公告,强化禽类产品入境监管

2022年5月19日,加蓬向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报告发生一起H5N1亚型高致病性禽流感疫情。为防范疫情传入,保障我国畜牧业和公共卫生安全,海关总署联合农业农村部发布第48号公告,采取多项紧急防控措施。
什么是高致病性禽流感
高致病性禽流感(HPAI)是由H5和H7亚型禽流感病毒引起的烈性传染病,具有高发病率、高死亡率和强传播性。根据国际标准,静脉接种后致病指数大于1.2或致死率达75%以上的毒株被定义为高致病性。该病被列为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法定报告疫病,也是我国《进境动物检疫疫病名录》中的一类重大动物疫病。
病毒特点
禽流感病毒属正黏病毒科,为分节段单股负链RNA病毒,具囊膜结构。依据血凝素(H)和神经氨酸酶(N)抗原差异,分为18个H亚型和11个N亚型,其中H5和H7亚型易演变为高致病性毒株。该病毒对热和有机溶剂敏感,但耐低温,在寒冷潮湿环境中可长期存活。
传播途径
主要通过接触感染禽类的分泌物、排泄物及污染的饲料、水源、器具等传播,也可经气溶胶通过呼吸道感染。野鸟迁徙是跨区域传播的重要途径。
临床症状
潜伏期短,发病急,死亡率高。病禽表现为呼吸道症状、头部肿胀、精神萎靡、采食下降、腹泻及神经症状;产蛋鸡产蛋量骤降,软壳蛋、畸形蛋增多,无毛部位出现发绀。
危害
高致病性禽流感不仅严重威胁家禽养殖业,造成重大经济损失,且为人畜共患病,存在跨物种传播风险,可能引发公共卫生事件。
海关防控措施
- 禁止直接或间接从加蓬输入禽类及其相关产品(含未经充分加工可能传播疫病的产品),暂停签发并撤销相关《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自公告发布之日起,所有启运自加蓬的禽类产品一律退回或销毁;此前启运的加强检疫,合格后方可放行。
- 严禁寄递或携带加蓬禽类产品入境,一经发现即作退回或销毁处理。
- 来自加蓬的运输工具所卸动植物废弃物、泔水等须在海关监督下进行除害处理,不得擅自处置。
- 边防等部门截获的非法入境禽类产品,须在海关监督下销毁。
- 违反规定者,将依法依规处理。
- 各级海关与农业农村部门将协同落实检疫、防疫和监管职责。
- 上述措施自2022年6月1日起实施。
海关提醒
来自疫区的禽类产品存在传播疫病风险。请公众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相关规定,勿携带来自疫区的禽类产品入境。高致病性禽流感为人畜共患病,应增强防疫意识,科学防控,降低传播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