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申报指南
一文了解申请流程与海关申报要点
随着海关总署持续推进“放管服”改革,我国进出口环节监管证件已精简至41种,其中38种实现联网核查。涉及人类遗传资源材料的《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证明》是重点监管证件之一。本文详细介绍其申请及海关申报流程。
一、定义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管理,是指由国务院科技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卫生部门,为保护和合理利用我国人类遗传资源,促进国际合作,依法对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及其相关信息资料签发准予出境的批准文件,海关依法实施监管。
二、适用范围
人类遗传资源包括:
- 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含有人体基因组、基因等遗传物质的器官、组织、细胞等;
- 人类遗传资源信息:利用上述材料产生的数据及相关信息资料。
三、申请条件与流程
(一)申请人资格
须为具有法人资格的中方单位。
(二)审批条件
- 不对我国公众健康、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造成危害;
- 具备法人资格;
- 有明确的境外合作方和合理出境用途;
- 材料来源合法,或来自合规保藏机构;
- 已通过伦理审查。
(三)申请材料
(四)办理流程
提示:开展国际合作科学研究需将我国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境的,可单独申请,也可在国际合作项目申请中一并提交出境计划,由科技部合并审批。
四、海关申报方式
取得《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证明》后,企业应通过中国国际贸易“单一窗口”系统进行出口申报,按要求上传相关证件信息。系统将自动比对证件内容,若申报信息与证书不符,将提示比对失败。
五、申报注意事项
- 报关单上的申报单位、生产销售单位或境内发货人名称,必须与证书上的申报单位一致;出口口岸、商品名称也需完全匹配。
- 在报关单“随附单据”栏填写监管证件代码“V”,编号栏填写证书编号。
- 涉及国家秘密的人类遗传资源信息,须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相关保密规定。
- 对于涉及人类遗传资源的出境尸体,海关在验核出口证件时,需加验《人类遗传资源材料出口、出境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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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重庆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