肯尼亚鲜食鳄梨获准输华 检疫要求全面解析
海关总署发布进口肯尼亚Hass品种鳄梨植物检疫新规
2022年6月1日,海关总署发布2022年第47号公告,正式批准进口肯尼亚鲜食鳄梨。此举标志着肯尼亚Hass品种鳄梨可正式进入中国市场,相关检验检疫要求同步实施。
一、基本信息
品名:鲜食鳄梨(简称“鳄梨”)
学名:Persea americana Mills.
英文名:Avocado
品种:Hass
来源地:肯尼亚注册果园产区
二、检疫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生物安全法》
-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及其实施条例
- 《进境水果检验检疫监督管理办法》
- 中肯双方签署的《关于肯尼亚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
三、注册管理要求
肯尼亚鳄梨果园、包装厂及检疫处理企业须由肯尼亚国家植物健康监督局(KEPHIS)备案,并经中国海关总署(GACC)批准注册。注册信息包括名称、地址和标识代码,确保可追溯性。每年出口季前,KEPHIS需向GACC提交注册企业名单,获批名单可通过GACC官网查询。
四、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中方重点关注以下有害生物:
- 地中海实蝇(Ceratitis capitata)
- 非洲芒果实蝇(Ceratitis cosyra)
- 纳塔尔实蝇(Ceratitis rosa)
- 苹果异形小卷蛾(Cryptophlebia leucotreta)
- 无花果蜡蚧(Ceroplastes rusci)
- 七角星蜡蚧(Ceroplastes stellifera)
- 榆白片盾蚧(Lopholeucaspis cockerelli)
- 西印度红圆蚧(Selenaspidus articulatus)
- 鳄梨斑枯病(Pseudocercospora purpurea)
五、出口前管理要求
1. 果园管理
- 实施良好农业规范(GAP),保持果园卫生,及时清理落果。
- 开展有害生物综合防治(IPM),包括监测、化学或生物防控等措施。
- 由经KEPHIS培训的专业人员负责有害生物监测与记录。
- 保留生长季节内所有化学药剂使用记录(名称、成分、时间、浓度),并应要求提供给中方。
- 对实蝇类害虫采用诱捕器、化防、生防等手段,维持低流行水平。
- 针对蚧壳虫及鳄梨斑枯病,自花期至收获期每两周至少监测一次,发现异常及时处置。
2. 包装厂管理
- 加工、包装、储存和运输全过程须在KEPHIS官员监管下进行。
- 鳄梨须经清洗、刷果、挑选,剔除过熟、畸形、伤疤、黑点等劣果。
- 不得携带枝、叶、根、土壤等植物残体。
- 存储时应立即入库并单独存放,防止再感染。
3. 包装要求
- 包装材料须干净、未使用,符合中国植物检疫标准。
- 每个包装箱须标注:水果名称、国家、产地(县/区)、果园及包装厂注册号。
- 外箱和托盘须标明“Exported to the People’s Republic of China”或“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
- 木质包装须符合国际标准ISPM15。
- 装箱前须检查集装箱卫生状况。
4. 熏蒸处理要求
输华鳄梨须在KEPHIS监管下进行溴甲烷熏蒸处理:
- 温度 ≥ 21.1°C
- 剂量:32 g/m³
- 持续时间:不少于2小时
5. 出口前检疫
- 前两年按每批2%比例抽样,最低不少于1200个果实;其中至少对40个可疑果剖果检查。
- 若连续两年无检疫问题,抽样比例可降至1%,但不少于1200个果实。
- 检出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活体,整批禁止出口,并暂停相关企业资质,直至整改完成。
6. 植物检疫证书要求
合格货物由KEPHIS签发植物检疫证书,须注明:
- 集装箱号及封识号
- 附加声明:“该批货物符合肯尼亚鲜食鳄梨输华植物检疫要求的议定书,不带有中方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
- 熏蒸处理参数:溴甲烷剂量、时间、温度
贸易启动前,KEPHIS需向GACC提供证书样本备案。
六、进境检验检疫要求
鳄梨抵达中国口岸后,海关将实施以下查验:
1. 证书与标识核查
- 是否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 植物检疫证书内容是否符合规定
- 包装标识是否完整准确
2. 进境检疫流程
- 可在允许进口水果的指定口岸进境
- 依法实施检验检疫,合格后准予入境
3. 不合格处理措施
- 来自未经注册果园或包装厂的,不准进境
- 检出关注的检疫性有害生物或新疫情,作退回、销毁或除害处理
- GACC将通报KEPHIS,视情况暂停相关企业本季出口资格
- KEPHIS须调查原因并采取改进措施,GACC评估后决定是否恢复进口
七、符合性与回顾性审查
项目首年,GACC将在KEPHIS协助下对肯尼亚输华鳄梨种植区进行实地或远程视频考察,确认其符合议定书要求。
贸易开始后每5年,GACC将联合KEPHIS开展回顾性审查,必要时派遣专家赴肯评估,并根据风险变化调整检疫措施或修订议定书。
供稿单位:天津海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