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药材出口通关指南:海关监管全流程解析
在世界传统医药日,了解中医药走向世界的合规路径
世界传统医药日
十月
22
中医药学是中国古代科学的瑰宝,也是打开中华文明宝库的钥匙。在抗击新冠疫情中,中医药为全球战疫贡献了中国智慧与方案。“一带一路”建设深入推进,为中药材出口拓展了新的国际物流通道。
每年10月22日为世界传统医药日,本文将系统介绍海关对中药材出口的监管流程,助力企业合规出海。
一、企业申请(药用中药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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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申请条件
1. 出境中药材须符合中国与输入国(地区)签订的检疫协议、标准或合同要求。
2. 生产企业应满足输入国法规及中国相关法律法规。
3. 建立完善的防疫体系和溯源管理制度。
4. 记录原料、包装材料及生产全过程,确保可追溯。
5. 输入国要求注册登记的,海关实施注册管理,有效期4年。
贰
出境检疫申报
货主或其代理人应向生产企业所在地海关申报检验检疫。
叁
网上申请
通过“互联网+海关”一体化平台(http://online.customs.gov.cn)在线办理。
注意事项:
企业申报时须明确用途为“药用”或“食用”。
“药用”中药材应列入《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典》;
“食用”中药材应符合国家食品相关法规规定。
二、海关查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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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需查验”
海关根据系统指令实施现场查验,合格后放行。
贰
“需查验送检”
海关进行查验并抽样检测,结果合格方可放行。
三、合格评定
出境中药材经检疫或除害处理合格的,海关出具相关证单,准予出境。
检疫不合格且无法有效处理的,不准出境。
出境中药材管理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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壹
监督管理
1. 对生产、加工、存放过程实施检疫监督;
2. 开展进出境中药材动植物疫病疫情监测;
3. 企业应建立疫情报告制度和应急处置预案,发现疫情及时上报并配合处置。
贰
风险管理
海关基于风险分析发布预警,并采取以下措施:
1. 有条件限制出境,如加强监控、加严检疫;
2. 禁止出境,就地销毁或退运;
3. 撤销企业注册登记资格;
4. 启动应急处置预案。
注意事项
1. 涉及野生或濒危保护动植物的中药材,须符合国内外相关法律法规;
2. 邮寄、快递及旅客携带方式进出境的中药材,须遵守相关规定;
3. 出口至马来西亚的中药材须由具备资质的企业进行辐照检疫处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