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发布2022版《特殊物品检验检疫名录》解读
优化归类标准,强化出入境特殊物品监管
为加强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监管,海关总署于2022年3月15日发布《关于公布〈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和商品编号对应名录〉的公告》(2022年第26号),正式实施新版《特殊物品海关检验检疫名称与商品编号对应名录》(以下简称“2022版《名录》”)。该名录涵盖63个HS商品编号、195个检验检疫编码,进一步细化特殊物品分类管理。
主要调整内容
2022版《名录》系统梳理了特殊物品的检验检疫名称、检验检疫编码、HS商品名称及HS商品编号的对应关系。申报时需先确定HS商品编号,再根据成分、用途等归入相应检验检疫编码,避免因归类错误影响通关或引发合规风险。
诊断试剂盒归类调整
明确诊断试剂按用途细分:用于体内诊断的口服剂、注射剂等归入税目30.06;体外诊断试剂盒(如基于凝集、ELISA等反应原理)归入税目38.22,不再归入30.02。例如,乙肝抗原检测试剂盒含抗体成分且依赖抗原抗体反应,应归入3822.1900(检验检疫编码38221900.90.401)。
传染病相关产品单列管理
为便于统计与监管,部分重大传染病相关产品单独列出:
- 疟疾诊断试剂盒:3822.1100
- 寨卡病毒等蚊媒疾病试剂盒:3822.1200
- 新冠病毒检测试剂盒:38221900.20
- 新冠疫苗:按是否配定剂量分别归入30024100.11或30024100.19
新增有证标准样品类别
新增商品编号3822.9000,适用于附带检定证书的标准样品,用于仪器校准、方法评估或材料赋值。申报时须确保具备属性值、检测方法、可靠性说明及权威机构认证文件。
新增细胞治疗产品与细胞培养物
细胞治疗产品(3002.5100):指经修饰后用于注射、移植的细胞材料,包括干细胞及其衍生物、癌症疫苗、免疫疗法产品(如树突状细胞疫苗、T细胞)、同种异体胰岛细胞等。
细胞培养物(3002.5900):指在体外受控环境中生长的细胞,常见于科研领域的人源细胞系、细胞株等。
新增临床试验专用物品类别
新增商品编号3006.9300,适用于经许可的临床试验中使用的安慰剂及盲法(双盲法)试剂盒。此类产品需符合进口国监管要求,无论实际成分为何,均应统一归类至此编号。
未列入名录的特殊物品申报要求
对于未纳入2022版《名录》的特殊物品,应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进行申报,并按照《出入境特殊物品卫生检疫管理规定》定义判断是否属于特殊物品。凡属特殊物品的,出入境前须取得海关签发的《特殊物品卫生检疫审批单》。
常见申报问题示例
案例一:食品加工用酶制剂
某企业进口酶制品(HS编码3507909090),系统提示需提交特殊物品审批单。因其用于食品加工,不涉及医学用途,应归入检验检疫编码3507909090301(无检疫要求食品添加剂),无需办理审批。
案例二:液相色谱配套试剂
某公司进口有机溶液类检测试剂(HS编码3822190090),被提示需补交审批单。经确认不含特殊成分,应归入“其他化工产品”类别,检验检疫编码为3822190090406,无需特殊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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供稿单位:黄埔海关
审核单位:海关总署卫生检疫司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