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允许符合要求的老挝腰果进口
依据检验检疫新规,老挝输华腰果需满足食品安全与植物检疫标准
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总署与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农林部签署的《关于老挝腰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即日起,允许符合要求的老挝腰果进口。
一、检验检疫依据
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进出境动植物检疫法》《进出口商品检验法》及其实施条例,《进出口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及中老双方签订的议定书。
二、允许进口产品
以老挝境内种植的腰果(Anacardium occidentale L.)成熟果实为原料,经挑选、去壳、干燥等工艺加工而成的供人类食用的坚果。
三、食品安全要求
输华腰果须符合中国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
四、植物检疫要求
不得携带活虫、虫卵、土壤,不得混入杂草种子、植物残体、砂砾、金属异物等杂质。
五、生产企业要求
生产加工企业须由老挝农林部推荐,并经中国海关总署注册。企业应确保产品符合中国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法规要求。
六、加工过程要求
须采用烘箱或烘干机等热加工方式进行脱水处理,防止致病微生物或有害物质污染。
七、包装与标识要求
应使用干净、卫生、透气、全新的符合食品安全和植物检疫要求的包装材料。每件包装须标注“本产品输往中华人民共和国”,并标明产品名称、产地、生产加工企业名称及其在华注册号、出口商名称和地址等中英文可追溯信息,可粘贴标签形式体现。
八、运输要求
装运前应对运输工具进行检查,确保符合卫生防疫要求,不得混入检疫性有害生物或其他外来杂质,如杂草籽、活体昆虫、植物残体、土壤等。
九、证书要求
老挝官方须对符合条件的输华腰果出具植物检疫证书,并在附加声明栏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在华注册号及“该植物检疫证书所证明的腰果符合中老双方签署的关于老挝腰果输华检验检疫要求议定书的规定”。
十、其他事项
输华腰果必须来自获得中国海关总署注册的企业,注册企业名单可通过海关总署官网查询。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3年10月25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