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允许进口巴基斯坦乳品 检验检疫要求明确
涵盖乳粉、灭菌乳、干酪等产品,生产企业须获中方注册
2023年11月6日,海关总署发布《关于进口巴基斯坦伊斯兰共和国乳品检验检疫要求的公告》,明确了巴基斯坦输华乳品的监管要求。
一、进口乳品范围
巴基斯坦输华乳品指以牛乳或骆驼乳为主要原料加工而成的食品,包括乳粉、乳清粉、乳清蛋白粉、牛初乳粉、灭菌乳、调制乳、发酵乳、干酪及再制干酪、稀奶油、奶油、无水奶油等。
二、生产企业资质要求
输华乳品生产企业须经巴基斯坦官方批准或注册,并接受其监管,同时符合中巴两国关于动物卫生和公共卫生的相关规定。根据中国法律法规,向中国出口乳品的境外生产企业必须获得中国海关总署的注册,未获注册企业不得对华出口。
三、原料乳奶畜饲养条件
提供原料乳的奶畜应来自满足以下条件的农场:
- 口蹄疫检疫限制已解除至少2个月;
- 过去12个月内未因炭疽病受检疫限制;
- 未发现布鲁氏菌病、牛结核病、副结核、牛瘟、裂谷热;
- 采集骆驼乳时,农场无中东呼吸综合征冠状病毒(MERS-CoV)感染或疑似情况;
- 受巴基斯坦国家食品安全与研究部监管;
- 农场及周边地区未因动物疫情被世界动物卫生组织(WOAH)或巴方法规实施检疫限制。
此外,奶畜不得饲喂中巴两国禁止使用的饲料,且原料乳需纳入巴基斯坦国家残留监控计划,确保兽药、农药及其他有害物质残留符合中国标准。
四、检疫审批要求
以巴氏杀菌工艺生产的调制乳在进口前须办理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手续,取得《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
五、随附官方证书
每批输华乳品须随附巴基斯坦官方签发的兽医卫生证书原件,证明产品符合双边议定书及相关动物卫生与公共卫生法规要求。该证书仅适用于在巴基斯坦境内生产加工的乳品。
六、加工工艺与质量安全要求
输华乳品应在巴基斯坦官方监督下生产,符合当地法律法规,并满足中国食品安全国家标准,确保安全、卫生、适合人类食用。产品须采用以下任一加工方式:
- 超高温灭菌(UHT):最低温度132℃持续至少1秒;
- 高温瞬时巴氏杀菌(HTST):当乳品pH值低于7.0时,最低温度72℃持续至少15秒;
- 双重HTST处理:当乳品pH值为7.0及以上时,需连续进行两次HTST处理。
七、包装与运输要求
乳品包装须使用符合中国标准的全新材料。外包装应以中文、乌尔都文和英文标明规格、产地(具体到州/省/市)、目的地、品名、重量、生产厂名称、注册编号、生产批号、储存条件、生产日期和保质期。内包装标签须注明原产国、品名、企业注册号、生产企业信息、生产日期、保质期及生产批号。
从生产、储存到运输全过程须保持卫生,防止污染。货物装箱后须加施封识,封识号应在兽医卫生证书中注明,运输途中不得拆包或更换包装。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