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24年第66号:关于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
为进一步提升海关对加工贸易的监管与服务水平,简化管理模式、降低企业成本,海关总署决定推进加工贸易账册整合优化工作,将原有的加工贸易联网监管模式和“以企业为单元”监管模式统一整合为“加工贸易账册”管理模式。相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统一新设账册类型
自2024年7月1日起,加工贸易企业新设立账册应通过国际贸易“单一窗口”或“互联网+海关”平台办理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设立手续,“账册类型”统一填报为“E账册”。海关按现行联网监管规定实施管理,不再新增“以企业为单元”类型账册。
二、原有账册可继续使用
企业已设立的“以企业为单元”账册(账册类型为“以企业为单元”)可继续沿用。如需调整,企业可根据实际需要新设金关二期加工贸易账册,并按规定办理剩余料件结转及原账册注销手续。
特此公告。
海关总署
2024年5月31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