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调整部分进口食品检疫审批管理
腌制肉、乳品、水产品等不再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
海关总署于2024年11月13日发布《关于调整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的进口食品名录的公告》(公告〔2024〕158号),决定对供人类食用的腌制肉产品、肠衣、乳品、水产品及燕窝不再实施进境动植物检疫审批管理。
优化监管提升通关效率
此次调整是深化海关监管服务制度创新的重要举措。海关持续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要求,实施进口前、进口时、进口后全链条监管。调整后,行政资源将更高效配置,监管更加科学精准,企业无需再申办进境动植物检疫许可证,有助于简化流程、提升通关效率,切实为企业减负,推动外贸高质量发展。
全链条监管保障“舌尖上的安全”
调整基于海关已建立完善的进口食品全链条监管体系。源头上,通过评估审查出口国食品安全管理体系,落实检验检疫协议、境外生产企业注册、进出口商备案和卫生证书等制度,压实主体责任。过程中,依托口岸查验、监督抽检、风险监测和专项检测等手段,严防不合格食品入境。风险防控方面,健全追溯与预警机制,强化与农业农村、市场监管等部门协同,实现问题产品精准处置,确保闭环管理。
免审批不等于免监管
虽不再实施检疫审批,相关产品仍须符合我国检验检疫准入要求。进口来源国须通过海关体系评估,产品需满足“准入国家(地区)、准入品类、生产企业在华注册”三项条件方可输华。货物到港后,海关通过自动逻辑校验、人工审单、现场查验等措施,核实产品来自已注册的合规企业,确保安全可控。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