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地与香港陆路载货清单将全面推行无纸化
海关总署明确简化通关手续,提升跨境物流效率
为贯彻落实“放管服”改革要求,促进内地与香港两地经济发展,进一步简化海关监管流程,海关总署宣布全面推进《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以下简称《载货清单》)无纸化工作。
《载货清单》是内地与香港海关通关合作的重要内容。为进一步深化运输工具进出境监管领域的无纸化作业,企业向内地海关办理来往内地与香港的陆路货运车辆(含空车)及其所载货物的各项通关手续(包括申报、物流监管、查验等)时,不再需要提交纸质《载货清单》。
公告明确,《载货清单》其他相关事项仍按照《海关总署关于正式启用〈内地海关及香港海关陆路进/出境载货清单〉的公告》(海关总署公告2004年第42号)执行。
本公告适用对象包括来往内地与香港的进出境运输工具负责人、进出口货物收发货人及其代理人、舱单传输人。
来源:海关总署门户网站

